给予临港新片区更大力度资源要素供给与改革自主权!上海出台29条重磅政策

来源:新华社2023.11.20

《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深化拓展特殊经济功能走在高质量发展前列的若干意见》于日前发布。记者获悉,此轮支持政策聚焦三个关键词“特殊”“经济”“功能”,共6方面29条,主要目的是解决临港新片区发展过程中遇到的痛点堵点问题,给予临港新片区更大力度的资源要素供给与改革自主权,助力临港新片区更好成为全市发展的“增长极”和“动力源”。

继续给予新片区差异化政策支持

强化新片区特殊功能定位方面,若干意见提出,原则上,上海市重大改革举措优先在新片区试点,符合新片区发展导向的重点项目优先在新片区布局。推动新片区适用《上海市推进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行动方案》中的各项支持政策。上海出台的政策继续按照“政策从优、普遍适用”原则给予新片区支持,适度保持新片区与其他区域的“政策梯度”。

完善集中行使事权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新片区发展需要,在经济发展、产业升级、城市建设、人才招引、综合执法等领域,继续支持新片区完善管理权限、优化管理内容。

创新支持新片区参照经济特区管理方式。用好浦东新区法规支持新片区发展,支持新片区参照适用相关浦东新区法规。优化新片区管委会全过程参与浦东新区法规立法工作机制。

加大财政资金土地供给支持力度

若干意见还提出,加大财政资金、土地等要素供给支持力度,优化新片区产城融合区域内相关地方收入结算机制,2024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由市、区两级财政部门按月将相关地方收入拨付至新片区管委会。在政府债券发行方面进一步加大对新片区的支持力度,自2024年1月1日起,新片区新增政府债券(含专项债券)纳入市级债务管理,债券还本付息支出由新片区管委会全额承担。

加强土地指标统筹保障。对新片区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实行市级单列,与减量化指标脱钩。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在区域无法平衡时可予以调剂或周转。

推动科技创新前沿产业集聚发展方面,若干意见目标推动新片区“生长出更多企业”。上海将进一步赋予新片区管委会科技创新发展有关区级推荐权。推动实现新片区科技小巨人(含培育)企业评审体系纳入全市体系。赋予新片区管委会对市级科技小巨人(含培育)企业、市级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院士专家工作站、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纳入我市科技创新创业载体培育体系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等的区级推荐权。

推进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应用。支持新片区高标准建设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引领区,支持L3及更高级别的自动驾驶功能商业化应用,探索无驾驶人智能网联汽车、无人装备应用场景拓展和制度创新。

支持新片区建设高能级、绿色低碳的数据中心。支持以提供智算算力能力为主、效益产出水平优于我市数据中心建设导则要求的数据中心建设,对符合国家和我市规定的,所需能耗在一定额度内由市级予以保障。

支持服务贸易创新发展方面,上海将支持新片区加快建设国际数据港。积极探索建立健全数据资源交易流通、跨境传输、安全保护等制度和标准规范。

积极支持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试点项目在新片区落地。鼓励外资机构投资者通过QFLP试点参与新片区建设,投资新片区内科技创新领域或高新技术类企业。

支持在新片区设立外商投资性公司。在确保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建立新片区管委会推动外商投资性公司设立登记机制。

提升高端航运服务能级,支持国际航行船舶保税油(气)加注、甲醇加注等相关企业在新片区集聚发展,对所需牌照申请等事项依法予以支持。

推进S2沪芦高速拓宽工作

上海还将支持临港新片区打造更具吸引力的人才发展环境,进一步开展差异化人才政策创新试点,重点支持青年人才发展,打造高标准青年发展型城区建设样板区。

优化完善人才引进落户重点支持行业范围。支持新片区管委会根据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结合重点产业和实际发展需求,优化完善人才引进重点机构、居转户年限由7年缩短为3年的单位清单推荐及备案的行业范围。

实行更加开放灵活的激励机制。支持新片区对紧缺急需、专业性强的公务员职位加大聘任制实施力度,试点面向海(境)外招聘高端紧缺人才,实行协议年薪,一职一薪,并进一步探索更大力度的激励措施。按照国家和上海有关规定,支持新片区选派干部赴海外工作学习,拓展干部国际化视野和国际化思维。进一步巩固新片区人才激励政策,对新片区内事业单位在编在册工作人员,按照国家和上海有关规定,实施相关补贴,并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对为新片区建设和发展作出重大成绩、重要贡献的人员,按照国家和上海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提升城市基础功能方面,支持新片区教育高质量发展,建设1所高品质、寄宿制基础教育学校,实施新型教育教学模式。试点高水平教育对外开放。支持新片区根据规划布局筹设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引进国外高水平教育资源,支持设立中外合作应用科技大学。

支持新片区率先推进建筑师负责制试点。对于实行建筑师负责制的项目,试点工程规划许可要件告知承诺制,逐步取消施工图审查,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在城市更新、美丽乡村、科教文卫等项目中积极推行建筑师负责制试点。

支持新片区建设低碳城市。加快推进氢能地方立法制度创新。推广虚拟电厂建设,开展储能示范项目应用,提升综合能源利用效率。探索海上风电制氢,在储氢和氢能应用等领域实现创新突破。积极探索开展新型船舶绿色清洁燃料加注服务。

加快完善对外快速交通体系。滚动修编新片区综合交通规划,完善新片区轨道交通网络,研究论证四团枢纽规划方案。加快建设市域铁路南汇支线,推进南枫线前期工作并按照计划启动建设。研究确定新片区与市中心直达快速轨道交通线路方案,并纳入上海市轨道交通线网实施深化调整规划,推动尽早实施。研究推进S2沪芦高速拓宽工作。

优化对外主要通道差异化收费政策。在S2客车免费通行基础上,对进出收费站分别为G1503迎宾大道收费站和G1503临港大道收费站的ETC客车尽快实行免费通行。

委托新片区管委会行使海域使用审批权。统一海域使用审批监管相关事权行使主体,将新片区范围内的海域使用审批权依法委托新片区管委会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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