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住房成套改造和拆除重建如何实施?黄浦首个《操作规程》将于本月起实施!

来源:上海黄浦2024.3.5

2022年,长达30年的成片二级旧里以下房屋改造收官,上海进入“两旧一村”改造阶段。其中,旧住房成套改造更被赋予重要意义。上海在保持每年1000万平方米老旧小区修缮改造量不变的基础上,把旧住房成套改造剥离出来,形成了一项新的目标任务。

如何绘好旧住房成套改造这一重要“民生篇章”?黄浦区在《上海市旧住房成套改造和拆除重建实施管理办法(试行)》的基础上,着重结合黄浦实际的项目实操性,于近日,制定并印发了《黄浦区旧住房成套改造和拆除重建操作规程(试行)》(以下简称《操作规程》),自 2024年3月22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3月21日。这一《操作规程》的出台,将为全区旧住房成套改造项目提供范本。

该《操作规程》包括总则、项目准备、项目启动、项目推进、项目建设和附则,共计六个章节三十二条。

作为黄浦区首个

旧住房成套改造和拆除重建操作规程,

有哪些亮点?

记者为你一一解读

在第一章总则中,黄浦首次明确了制定目的、适用范围、部门职责、群众工作、实施主体。相较市级《管理办法》,黄浦新增加了群众工作篇章,主要补充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和旧住房更新群众工作专项机制内容。

在第二章项目准备中,黄浦详化了组织评估、更新意愿征询、更新实施计划各环节的具体操作,聚焦规划研究方案、释放空间及设计方案编制。其中,重点对组织评估方式进行了完善。

在第三章项目启动中,明确了实施方案和设计方案公示的内容、征询对象、征询步骤、协议签订等环节相关内容。相较市级《管理办法》,细化了方案意见征询、汇总反馈、方案公布、协议签订等各环节的要求。此外,增加了释放空间内容,对涉及抽户的项目抽户要求进行了明确。

在第四章项目推进中,明确了协商沟通方式以及特殊事项处置、行政调解和行政决定、强制执行等具体要求。相较市级《管理办法》,创造性地提出了“分类调解”机制在旧住房更新项目的运用,同时完善了行政调解、决定和强制执行相关内容。

在第五章项目建设中,明确了土地利用、技术标准、工程建设监管、房屋权属调查、不动产登记相关管理要求,同时对改造后房屋的房屋类型、租赁凭证换发、户籍变更等配套事项进行了补充完善。

在第六章附则中,明确了解释部门、施行日期和有效期。

从保屯路211弄旧住房拆除重建项目到普育东路101弄项目,黄浦旧住房成套改造正在扎实向前迈进。早在2023年,区房管局在排摸形成的黄浦区小梁薄板“一房一册”基础上,对区内剩余19个小梁薄板房屋点位进行了新一轮梳理,与区规资、更新办等部门对接,研究分析每个点位的改造路径,对照市成套改造任务目标,并制定了《黄浦区旧住房成套改造三年行动计划》。

此次《黄浦区旧住房成套改造和拆除重建操作规程(试行)》(点击阅读原文查看附件)的出台与施行,必将为之后的旧住房成套改造提供范本,将进一步深化城市有机更新,提升黄浦居民的居住品质,改善群众居住条件,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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